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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豹产品保修条列 |
为了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并提高我们的服务效率特制定本保修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您在购买本产品后立即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ecomastertek.cn,用此保修卡提供的产品序列号(S/N码)进行注册查询产品真伪,以便本公司为您提供更完整的售后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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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一年保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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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自购买日期起一年内,本产品在按照产品说明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若发生故障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对送修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同等级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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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本保修卡(保修卡序列号需与产品机身上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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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及零部件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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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外观无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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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三年保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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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期超过一年且在三年内,公司将以维修方式提供服务,并收取一定的人工费和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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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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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属于下列情况,将不能享有一年保换以及三年保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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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本保修卡、无购买日期,或者无法提供任何购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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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修贴纸有损毁、或有涂改的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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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被非LEPA利豹授权服务的人员维修过,或有拆机痕迹、产品外观有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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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过产品合理使用环境,或违反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使用要求而导致产品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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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擅自改装线材、对产品做修改及未使用原厂所附线材而造成的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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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修卡的序列号与产品机身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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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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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只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购网的产品注册。其他请登录 http://www.ecomastertek.cn 查询保修 相关服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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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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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购买的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国家及地区仍可以 到LEPA利豹指定的维修处进行维修,但视情况收取一定的人工费和材料费,保修期限及规定仍可按照此条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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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服务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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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负责LEPA(利豹)所有产品在中国市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的营销与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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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技术支持服务:消费者在使用利豹产品的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免费服务热线:400-820-2533、登录利豹中文网(http://www.ecomastertek.cn)寻求在线技术支持服务或通过客户服务信箱( [email protected])寻求技术支持服务,利豹的客服人员会为您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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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三包服务: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全面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微机三包规定”)。三包有效期内的三包范围内产品,若出现确因厂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携带或邮寄故障产品到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指定的售后服务地点得到相应的三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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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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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利豹产品的三包有关规定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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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豹产品的具体三包期限以产品保修卡上标注的质保期限为准,最低不少于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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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包有效期:开始日期以原始购货发票的日期为准(如不能追溯购买日期,则按照QC PASS(S/N码)之生产日期推算),并相应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件待修所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则以节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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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品购买日期:产品的购买日期以发票日期为准,产品换新时,经销商应当在更换后的产品上标注原购买日期(初次购买日期),或将原购买日期标注在产品保修卡上的“购买日期”处(经销商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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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效三包凭证的定义:有售出单位签章,并按规定填写完整的三包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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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票的定义:有售出单位的签章,经当地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购物凭证。
注:对于不能提供发票并且产品及保修卡上没有标注购买日期的产品,其购买日期以QC PASS(S/N码)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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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豹产品的三包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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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三包有效期第1至7天,如所购产品出现《微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免费修理。如消费者选择退货(含产品及附件),销售商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发票所列价格为准,下同)由原经销商一次性退清所有货款。退款在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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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三包有效期第8至15日,如所购产品出现《微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者免费修理,如消费者选择更换,利豹服务中心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止生产的,则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利豹其他型号产品,更换产品在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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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三包有效期第15日至三包有效期终止,如所购产品出现《微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利豹服务中心将为产品提供免费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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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源类产品的保修期限按照该类产品附带的产品保修卡上的保修期限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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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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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换是指以同型号新品进行更换,若无同型号新品,则以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系列产品进行更换;产品换新时客户应当保证产品完好(螺丝孔保修贴纸无破损)零部件齐全,若缺少部分零部件则应从更换的新品中相应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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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免费保修是指对原产品进行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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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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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以同型号良品进行更换的承诺时限:自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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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对原产品进行维修的承诺时限:自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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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产品保修后,其保修期仍延续原产品的保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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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经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指定的维修机构连续维修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在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能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产品的情况下,依《微机三包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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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利豹产品,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不提供三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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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不能出示产品有效三包凭证和有效原始购物发票,同时产品原序列号标签有涂改、替换、撕毁的现象、产品没有序列号或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产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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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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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超出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所规定的三包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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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产品内特有说明不在三包范围内的产品或产品的可分离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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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随机资料(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三包凭证、光盘介质、软盘介质等)及赠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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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未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未依据说明书所指示的电脑工作环境使用、维护、保管所导致的故障和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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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由非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授权指定机构的维修人员安装、修理、更改或拆卸(螺丝孔保修贴纸破损)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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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非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正规销售渠道销出的产品(比如,非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及假货)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购买的利豹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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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意外事故或其它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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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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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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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服务中心为您更换产品后,原故障产品将由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服务中心收回并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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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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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本条例适用于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销售的全系列利豹品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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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本条例适用于利豹产品的最终使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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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对其产品包装内所有的硬件产品,在符合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三包条件下予以三包服务。此服务仅限于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而不包括赔偿购买者利益损失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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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只提供本条例所承诺的服务,不对任何销售人员或销售商作出的超出本条例内容的承诺负责。消费者应向做出该承诺的机构或人员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这些额外承诺能够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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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本条例中未列出的规程,按照《微机三包规定》及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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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条例之解释权归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所有,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保留变更、修订本条例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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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在符合《微机三包规定》的前提下,锐派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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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本条例自发布日起施行。 |